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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期搬迁工作注意事项

阅读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08-07-10

根据学校安排,中大楼拆迁在即,为了顺利完成搬迁任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1、所有院领导、各系和中心正副主任、院办和学办全体人员、应化系硕导及有在研项目的教师等,在搬迁工作完成之前,原则上不得离开南京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宁,必须履行登记请假手续,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。

2、每个单位暑期期间要安排足够数量的人员在宁待命,以便实施搬迁工作。

3、对存放在中大楼里的个人物品在放暑假时由个人妥善安置,如有丢失,责任自负。

公用物品、设备等以系(中心、办公室)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整理,一旦正式搬迁通知出来,及时打包和搬迁。

办公资料、材料、设备等由使用人员负责整理打包并监督搬迁,谨防发生丢失现象。

4、研究生导师要对员工假期工作作出妥善安排,并叮嘱员工将个人财物带走,如在中大楼拆迁期间出现丢失,后果由个人负责。

5、任何人不得随意丢弃和毁坏学校财产。

6、暑期搬迁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并做好防暑降温等工作。

7、由于搬迁之前南京市环保局将对公司进行安全、环境检查,请各位老师继续保持好中大楼的环境卫生及安保工作,并妥善保管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易制毒物品,严格执行资产处相关管理制度,实行双人双锁,建立和完善使用台账等。

 

理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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