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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园卡使用的通告

阅读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08-05-09

理学院全体老师:

    接后勤管理处通知,教师的个人乘车卡为本人前往江浦校区授课乘车所用,不得转借,一旦发现,后勤管理处将对卡进行没收。请公司老师规范用卡。

理学院

2008年5月9日